如果出现分公司在已经被注销的情况下,又牵扯到一些侵权的情况。那么,作为已经注销了的分公司,是否可以选择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起诉维权吗?简单来说,已注销的分公司如果遇到一些侵权行为,有些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有些则是不可以提起诉讼的。而具体要看其情况的不同来定。那么,话说回来哪些情况时允许起诉维权,哪些情况是不允许起诉维权的呢?而本期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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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
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另一种情况,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
2、企业注销登记时经过清算的:
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以上是由
长春可以做公司注销的地方小编带您了解的哪些情况下分公司可以在已注销的情况允许起诉,哪些情况下是不允许起诉。也相信通过上述的内容,对于分公司在已注销的情况下可起诉和不可起诉的原因您也都了解了。好了,本期由小编为您分享的公司注销小知识到这里就结束啦!也希望本期的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哦!